参保不满一年也可领失业补贴!梅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掌上梅州讯 13日,参保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不满补贴保险保障我市近日发布《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年也j9通知》,及时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可领扩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失业价格临时补贴等,梅州做到应发尽发、范围应保尽保。参保
《通知》明确,不满补贴保险保障全市各县(市、年也区)、可领扩市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失业对参保缴费满1年、梅州j9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范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参保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我市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对于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人员,按508元/月发放;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127元/月发放。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时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
据介绍,失业人员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今年3月至《通知》印发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今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社保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此外,按国家、省相关要求,今年3月至6月,我市提高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本报记者:严海苑
编辑:杨颖
- ·侨胞遭“新西兰情报人员”滋扰、恐吓,中使馆:绝对不可接受
- ·这位外国老头 资助大窝小学已四年
- ·全市首宗!从化区后行落地实施财政资金“补改投”刷新名目
- ·广州荔湾上下九10天狂欢启幕 纵享粤港澳音乐美食
- ·长沙公安通报:刘某杰遇害,两犯罪嫌疑人坠楼身亡
- ·7月22日起,深圳133家景区及文化场馆全面取消预约
- ·美“荔”光阴!从化荔枝点亮广州塔!
- ·智慧渔政“天网”,呵护清城一江清水
- ·冬日警惕“无形杀手”煤气中毒
- ·台风“格美”将为粤东带来暴雨大风 省预警中心发布提醒
- ·广州荔湾上下九10天狂欢启幕 纵享粤港澳音乐美食
- ·深圳首条海底隧道双向贯通 预计今年底建成通车
- ·商竣程、布云朝克特获2024中网男单正赛外卡
- ·广州城管开放体验活动走进增城,探秘“垃圾去哪儿了?”
- ·截至7月20日16时10分 深中通道车流量破200万车次
- ·裁判也是青少年!粤港澳青少年三人篮球赛在广州海珠开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