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非遗传承!梅州印发《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掌上梅州讯 日前,鼓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支持州市质文推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非物法试九游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产代传承鼓励和支持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梅州梅《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市级有效期3年。化遗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表性种类多样。定管九游截至目前,理办我市共有非遗代表性项目375项,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75位,支持州市质文涵盖了传统音乐、非遗非物法试传统技艺、传承产代传承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梅州梅传统美术和民俗等十大类别,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办法》共二十五条,划分为总则、认定、管理、附则四个篇章,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认定周期、认定原则、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途径、材料复核、初评和审议、公示及异议处理、审定公布、回避制度、档案管理、支持措施、传承人权利和义务、考核评估机制、退出机制、日常管理、重大变故的处置、资助奖励机制、解释权、有效期等。
《办法》更清晰具体了申报标准、要求和程序等指引性内容。《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途径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为评审认定工作提供明晰的依据和标准。同时,在认定程序方面,明确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每一个步骤的内容和要求。
《办法》更明确规范了代表性传承人日常管理内容。《办法》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让代表性传承人清楚地知悉,便于更好地享受相关权利、履行传承义务。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文化主管部门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措施、考核评估机制、技艺保护要求、日常管理制度、资助奖励机制等方面的职责,更加有利于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梅州日报记者:赖运香
编辑:李舒宇
- ·1869中国大熊猫生态世界项目(一期)首开区进入收尾阶段
- ·26项2024中国预制菜产业前沿科技系列成果发布
- ·2024年荔枝营销这么干!高州召开荔枝营销书记专题会
- ·十大亮点!一文读懂预制菜产业“第一会”
- ·高温下的坚守,致敬一线上的环卫工作者
- ·余欣荣:用好两大新机遇,将南繁“规划图”变为“实景图”
- ·打造“岭南绿美第一村”!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发动社会力量推进花都花城绿美广东示范村建设
- ·村BA、村超被提及!中国农民体协发布2024年工作要点
- ·宣布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决定
- ·10分钟达成5组18家代表签约!预制菜出海对接会成“促单王”
- ·24个品种!2023年玉米高产品种及水稻“吨粮田”品种发布
- ·牛肉糁、德州扒鸡、酱卤驴肉......山东特色优品组团亮相预制菜“第一会”
- ·仅需3步,开启手机地震预警功能
- ·广东17家上榜再占鳌头!2024胡润中国预制菜生产企业百强榜正式发布
- ·广宁:绿肥还田有实效,大力发展“稻稻油”轮作模式
- ·恩平:精准作业有效助力作物科学水肥管理